质检总局取消进口木材数量检验要求
2017-11-02 09:22 来源: 质检总局
为提高通关便利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质检总局决定取消进口木材产品(涉及产品见附件)的数量检验要求,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进口木材数量检验。
本公告自2017年10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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