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国家的外贸交易习惯
2017-09-26 16:00 来源: 海歌天航贸风
丹麦
交易习惯: 丹麦进口商在与一个国外出口商做第一笔生意时,一开始为小金额的订单(以样品寄售或试销性订单)一般愿意接受信用证这种支付方式。此后,经常使用凭单付现和30~90天远期付款交单或承兑交单。
关税方面:丹麦对从一些发展中国家、东欧国家以及地中海沿岸国家进口的商品给予最惠国待遇或者更为优惠的普惠制。但实际上,在钢铁和纺织方面却很少能得到关税优惠,拥有较大纺织品出口商的国家往往采取自行限额的政策。
注意事项:要求货样一样,很注重交货期,在一个新合同履行时,国外出口商应明确具体的交货期,并及时完成交货义务。任何违背交货期,导致延期交货的,都有可能被丹麦进口商取消合同。
西班牙
交易方式:以信用证缴付货款,赊货期一般为90日,大型连锁店约120至150日。订单量每次约200至 1,000件。 俄罗斯 俄国人做生意只要签约后,都以TT直接电汇较普遍,并要求准时出货,很少开L/C,但要寻求搭线不易,只能通过会展,或深入当地拜访。当地语言以俄语为主,英语使用很少,较难沟通,商贸洽谈一般都需要找翻译协助。 联合国 联合国每年的采购量都很大,但是并没有引起中国企业足够的重视。 值得中国企业注意的是,对联合国的电函,无论竞标与否都必须有回答。联合国规定,3次不回复即取消供应商资格。因此,如企业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信箱变更,应及时通知联合国。 联合国的采购与一般商业往来有所不同,它非常重视公开透明、平等廉洁,而且从来不还价。因此企业报价时一定要报实价,即最终价格。与联合国做生意,必须价廉物美,不能靠一次性暴利赚钱,而要通过建立信誉和长期采购关系获得利润。 【声明】部分信息来源网络或其它,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站对其观点赞同或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本网站转载信息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站联系删除,本网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注意事项:该国对其输入产品不收关税。供应商应缩短生产时间,注重品质及商誉。
注意事项:中国企业必须首先申请成为其供应商,其次要主动应标,在建立起信誉的基础上争取进入短名单。短名单内是联合国通过长期与供应商接触,认可的一些优秀的供应商。联合国在进行一些金额较小的采购时就不进行大规模招标,而主动与短名单内的供应商联系,并立即拍板成交。
通常能进入短名单的一般是某种产品前十名的企业,企业进入短名单就相当于在比赛中直接进入了决赛,对中标非常有利。当然,这要靠企业本身的素质和产品的质量。 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一行线资讯 ,获取更多精彩资讯及业内知识。